…
【林恩会伤的很重,但他们会死。绝对会死。】
这是伏尔甘的原话。
哈迪斯还记得,自己当时很是不死心,追问了一句:如果我们在那个时候突然出现呢,站在垂死的林恩身前,痛下杀手?
对此,伏尔甘的回答是:林恩会伤的更重,我们会死。
哈迪斯有点生气,但隐约的觉得,可能伏尔甘是对的。
伏尔甘对林恩的了解,远不向他在神明聚会上所形容的那么少。
那只被他抓住的,从地狱逃跑的恶魔的确存在,它告诉伏尔甘的是很详尽的一些消息。
详细到当时隐居在城市中的伏尔甘很有重新回到山里的冲动。
他把他知道的关于林恩的那些消息,通通告诉了哈迪斯。
直到这个时候,哈迪斯才终于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家伙。
林恩他也能被算在人类里的吗?!
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不过,也幸亏如此,才让哈迪斯更加的坚定了自己后续的计划。
苟下去!
这句话或许说的有些简略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抛弃那些远大抱负,抛弃所有宏大的目标和理想,隐姓埋名,抛弃神灵的身份,跻身于人类之中,最最小的最普通的开始做起,积蓄实力,用寿命,一点一点的……把林恩熬死!!
你很强大,可那又怎么样!
人类终究是有极限的!
时间!生命!这就是人类的极限。
只要忍住一百年不露面,林恩又能怎么样,一堆白骨,一堆黄图而已
到了那个时候,他哈迪斯大人,不就直接获得胜利了么!
这真是最完美,损失最小的获得胜利的办法了。
唯一遗憾的是,可能或多或少的,有些失去作为神的尊严。
不过和性命相比,神的尊严又算什么狗屁的东西。
于是,就这样,哈迪斯采取了伏尔甘的所有的建议,制定了全新的计划。
先骗那些家伙去死,去吸引注意力,趁着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身上之后,直接来一手原地消失,什么也不做,直接跑路。
而跑路的目的地,哈迪斯也同意了伏尔甘的说法。
就去戴安娜曾经出现过的地方!
哈迪斯知道,那几个家伙肯定是死定了,在他们死后,剩下的那些人包括林恩在内肯定会疯狂的找他这个仇人,那么最不容易被找到的地方,不是什么荒山野岭,而是敌人的眼皮子底下。
虽然离得近了一些,可只要他不弄出什么风浪来,安全系数那是直接拉满啊。
不过,让哈迪斯没想到的是,自己只是想买下一个荒凉一点的房子,结果居然意外的结识了一个人类。
一个在人类社会中,有些比较上层地位的,大富豪。
对方是那处房子的拥有者,同时也是其他十几栋房子的拥有者,而且,他是一家超大私人医院的大股东,入股医院就是为了改善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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