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卷阅读7_狗粮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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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老爷要从红原回来了。

  第一件事,便是见心肝儿宝贝,小少爷。

  不肯开口,如何是好,春婶愁。

  哪知当主人将络腮胡子贴在儿子脸上摩挲时,绸衣小孩咯咯发笑:“爹爹,你扎到我了!”

  那声音似泉水清澈悦耳,白老爷眼角的皱纹快要跳出来,他粗糙的大手怜爱地揪了下滑嫩的小脸蛋:“哟哟哟,小云遏居然嫌弃爹爹的胡子,看我不打你的小屁股。”

  又是一番叮叮当当的银铃声传出,走到门口的小妇人咬着牙硬生生折回自个儿院子头。

  就那小兔崽子是宝,没良心的玩意儿。

  父子嬉闹过后,白老爷让人牵上来一个褴褛少年,短发,麦

  皮肤,消瘦入骨,不言不语,宛若痴呆。

  白云遏沉默,紧紧揪住白老爷的领子:“爹爹,他是?”

  “从红原带回来的抵债东西,我看他大不了你几岁,送你当骑奴正好。”

  说到抵债,那少年分明露出落魄的神情,他表示理解,就算是贵胄王爷也有为了保全自身将辛辛苦苦养大的格格送给大鼻子列强享用的行径,何况贫苦人家,饥荒年代卖儿鬻女比比皆是。

  他跳下大人的怀抱,走到少年面前,故作天真的比比两人的身高,回头惊喜地朝老爷叫道:“爹爹,他比我高,叫哥哥好不好?”

  主人家的少爷怎么能和下奴称兄道弟,老爷扁嘴,不开心。

  少年在父家磨砺出来的脸

  行事派上用场,自行单膝跪地,不卑不亢地向小孩说明:“少爷可以称呼奴才为明九。”

  明九,家中排名第九。

  ……

  在别人看来,伺候少爷是一件顶好的事儿。

  小少爷胃口小,老爷却欢喜将所有好吃的好玩儿的全堆在他面前,自然吃不完用不完的,任凭下人留着自己用,送人的。即使是二等货,地主家的东西总归是比穷人家的好用。

  另外,少爷性格好,以前偶尔任性,现在连脾气都变得温温和和的了,乖巧伶俐,人人夸好。

  白云遏的脚脖子上有一只用红绳系起的银铃,走动间碰得叮当响,老远就知道是这位倍受宠爱的孩子来了。

  看吧,那串铃声由远及近又来了。

  明九翻下高墙,取出叼在嘴里的狗尾巴艹

  ,恭恭敬敬地喊道:“少爷。”

  别看他人小,什么事儿都懂哩。

  “嗯。”闻见他身上那股汗味儿,白云遏悄悄咋舌,掏出一块拇指大的香胰子:“给你。”

  明九不解,疑惑地盯着他。

  “洗澡用的。”

  这下,少年微微红了脸:“谢谢少爷。”

  走到拐角处,仿佛想起什么般,他猛然回头,踟蹰再三,凶凶地说:“过来!”

  少爷的脸是三月的天,说变就变,明九叹气,跟在少爷后面不说话。

  茅房。

  房门紧闭。明九站在他对面,他板着一张脸,诡异地绯红,像戏台上视死如归的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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