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六十二章 鹰之王_超凡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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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不服气,他是想借助这里的狂风,强化肉体与斗气。”爱丽丝绝美的脸蛋上,忽然露出了一抹郑重之色。

  不复之前的游戏红尘。

  因为现在的骑士都流行吃魔药来获得免疫能力,远古的方法已经渐渐消失在了普通人的面前。

  所以爱丽丝不知道路德是为了获得免疫的能力,只以为路德只是在锻炼肉体,增强斗气。

  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获得爱丽丝一行人的惊叹了。

  “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以作战勇猛著称。听说老索尔更已经是一位高级骑士,而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够孤身一人进入无尽深林内修炼,庞贝家的血统,门风都是极为强悍的啊。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那么强大,这不是偶然。”

  霍华德骑士也感慨道。

  他们根本不知道,路德是因为庞贝家太穷,只能自己修炼了。

  否则能吃药,谁修炼啊。

  爱丽丝一行人怀着钦佩的心情,没有打搅路德,而是越过了路德,继续前往山顶。

  这座鹰山高达五千六百多米,更加上山体十分险峻,而且山体外布满狂风,越到山顶,狂风的威力越大。

  当爱丽丝一伙人登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鹰山的山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锥形山峰,它是一个平顶,仿佛是被一剑劈开一样,山顶十分平滑。

  而这么高的山峰上,是极为寒冷的,并且覆满了白雪。但是因为狂风的作用,山顶上没有一点积雪。

  只有黑色的山体,默默承受着寒冷。

  而在这光秃秃的山峰之上,却长满了一株株雪白的植物,植物的顶端,开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

  这些花朵如雪一般,呈六角形。

  但是它不是白色的,而是透明的。

  雪明花。

  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只有鹰山等少数地方才能产出。这也是爱丽丝的目的。

  除此之外,山顶上有还有十几头高山之鹰,其中有三头是小鹰个头不大,剩下十头则是个头巨大,身长有三四米,双翅展开,长度能有六七米。

  这些应该是成年个体。

  不管是成年高山之鹰还是幼崽,它们羽毛雪白,比白雪还要白,眼睛,爪子,嘴等都是金色的。

  这是一种看起来非常美丽,神圣的魔兽。

  “美丽的人类女孩,你造访鹰山可是为了雪明花?”一头巨鹰开口了,吐露出来的赫然是普鲁士语,也就是人类语言。

  高山之鹰成年后的体魄已经很大,这头巨鹰更大,它身长就有六七米,翅膀没有张开,但是如果展开,可能有十几米。

  显然,这位就是这群高山之鹰的王,鹰之王。

  高山之鹰是一种守序生物,轻易不会对智慧种族出手。

  但是这位鹰之王,却仍然是强大的可以,甚至可以轻易的消灭掉人类中普通的称号骑士的存在。

  这样的生物在面对普通存在的时候,都会形成一种压力。

  此刻,追随爱丽丝而来的四位中级骑士,都已经纷纷低下了头,不敢看向这位鹰之王。

  卑微的仿佛是蚂蚁。

  而能否获得雪明花,全靠人品。

  高山之鹰是守序生物,它们有辨别善恶的能力。

  没错,高山之鹰喜欢好人,不管是人也好,其他智慧种族也好,只要是善良的人,它们都很喜欢。

  但不是每一个善良的人,都能获得雪明花。

  能否获得雪明花,还要看高山之鹰的心情。

  简单的来说,就是运气。

  “是的,希望伟大如您的鹰之王,能赐予我一朵雪明花。”出乎意料,爱丽丝在面对鹰之王的时候,表现出来的镇定,远远超过护卫她的家族骑士们。

  她收敛了玩世不恭的表情,郑重的对着鹰之王行了一个屈膝礼。

  今天出趟远门,可能到晚上才能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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