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三十一章 “和亲”_重生之政道风流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陆政东对于兰超华出任省委组织部长也是高度关注,因为这一次地市领导班子的调整还涉及到中央改革党委决策体制,也就是“减副”,

  去年的四中全会上通guò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从刚刚有的省份省委班子调整,中*央就释放出“减副”信号,今年初因为班子变动一省一市副书记已经减少到三人,一位兼任省长,一位分管党务。

  而下发的有关文jiàn也强调:省级党委常委职数一般为十一至十三人,几个重要的边疆省市自治区可以十四到十五人;减少副书记职数,除兼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之外,一般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扩大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党委常委和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两到三名;同时规范任职年龄,省委*书记、政府正职副书记为六十五岁,纪委书记为六十三岁其他为六十岁,但在提名上述三类任职人员时,如果年龄分别已经是六十三、六十一、五十八,则一般不列入提拔行列。另外,还要求换届时要达到省级党委班子中五十岁以下的要有三名,四十五岁左右的要一名。

  就在省级党委显出端倪之时,作为贝湖地市党委换届必须按照“一正二副”模式进行。

  大规模“减副”被认为将,规避副书记过多造成的职能重叠弊端。

  自从建政后,沿袭前苏*联体制。各地方党委不仅有副书记。包括书记亦有第一、第二之分。

  书记好多个。副书记好多个,下面才是党委常委、委员,这种设置在改革开放初期亦有存zài,直至十三大删除了党章中关于第一书记的规定,地方党委书记只有一个,但副书记数量仍然众多。

  以一个地级市为例,会有副书记四到五人,他们都是市委常委。而常委一般有九到十一人。按程序,对重dà问题,都是先上书记办公会讨论,后提交常委会决定,而众多的副书记使得书记办公会这一议事机构代替常委会成为决策机构。

  比如讨论干部任用,书记办公会上包括书记和副书记已有五六个常委,加上列席的组织部长和秘书长两个常委等,共有七八人,早已超过常委半数。

  剩下最多四个常委,就算在常委会上全反对也没用。而且常委往往调动频繁,经常不足。这样只要在书记办公会上定了的事。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拿到常委会上再讨论时几乎都能通guò,常委会被虚置。

  如此之下,一个市委书记要通guò某项决策,只需说服几个副书记即可,而不必顾虑其他常委意见,这与“集体领导”原则显然相悖,这也造成很多地方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结果出现很多问题。

  除决策

  请收藏:https://m.adtxt.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