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十五朵_也曾吻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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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金落霞的手,帮她塞回被子里,“不要再说这些了。睡觉,听我的。”

  金落霞含着泪,无言闭上眼睛。

  室内重新归于沉静。

  方明曦坐回地上看书,金落霞的呼吸渐渐趋于平稳,确定她睡着了,方明曦才转头看过去。

  合上手里的书,方明曦抬手给床上的金落霞掖被角。这么多年,她们一起过来,她苦,金落霞又何尝容易。

  读初二那年是她们最难的时候,也是方明曦最叛逆的时候。

  就是在那年,她发现金落霞除了平时给人做零散小工以外的另一条挣钱营生——

  陪席妹。

  通城有很多小酒楼,比不上大酒店,又强过小饭馆许多,因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客人大多是那些做小生意的中年男人。口袋里有两个钱,但也不经细数。

  这些小酒楼为招揽生意,和很多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女人合作,有客人点席吃饭,店家就打电话给她们,喊她们来陪席,吃吃饭、喝喝酒——当然,摸腿搂腰、捏捏手抱一抱,都是必不可少的席间助兴调剂。

  吃完饭客人会给小费,一个陪席妹一餐一般是六十块,或者八十块,遇上出手大方的,一次也会给一百。

  金落霞年轻的时候很漂亮,即使如今被岁月浸染,脸上也依稀可见当年风情。

  那时方明曦读初中,她才三十出头,正是最有风韵的年纪。她总出门吃饭,方明曦问过,一次一次被她搪塞过去。

  夜路走多总会湿鞋。直至在路边碰上金落霞,方明曦亲眼看见散席后被酒酣食足的男人搂着的她。那一刻毫无防备,街边路灯天旋地转,晃得人头晕眼花。

  她们大吵一架,关系降到冰点,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过一句话。

  没多久,金落霞陪席,遇上了方明曦同级同学的父亲。

  那个男人离婚几年,有点闲钱,看上金落霞的脸,也不计较她的行当出身,接触几次后便对金落霞透露亲近意思,还托媒人到她们家。

  邻居家常年不来往的大妈为了给金落霞做媒,频频上门。

  因为媒人在客厅说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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